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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将兰州新区一宗商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债权进行推介,截止2022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33,752.04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约为26,614.56万,本息合计60,366.6万元。(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一、项目介绍

借款人名称: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策划、实业投资。

债权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拟转让标的债权本金余额33,752.04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约为26,614.56万,本息合计60,366.6万元。

抵押、保证情况:兰州新区长城旅游文创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兰州新区562,200.00㎡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抵押登记;

自然人赵锐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诉讼执行情况:已诉讼

投资价值分析: 抵押物兰州新区商业出让土地,坐落于新区经一路以东,纬七路以南,经二路以西,南绕城以北,紧邻新区高铁站,交通便利,周边配套成熟;抵押物土地较为方正,地上附有影视产业相关建筑物,仍处于售票营业状态;目前,当地兰州新区政府明确鼓励意向投资人参与合作,支持意向投资人投资人通过调整土地规划、土地分割等方式共同优化该宗土地的利用效率,具有一定政策优势。

价格:面议

二、免责声明

此次项目推介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甘交所集团亦不对推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甘交所集团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三、交易对象要求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债权项目以下人员不得购买:

1、竞买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竞买人不属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

特此声明:以上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本推介项目所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土地使用权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

四、项目联系人

联 系 人:赵经理 13321333988     褚经理 15393113132

办公电话:0931-8400283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网    址: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将持续更新推介资产信息,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咨询。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